公證,你了解多少?
記者 邢智軒
說起“公證”這個詞,相信很多人并不陌生,或許經常會在影視作品中聽到婚前財產公證、遺囑公證、房產公證等,相較于訴訟和仲裁,公證到底有什么用呢?為此,記者來到運城市河東公證處采訪了該處主任尚文勇。

市民在運城市河東公證處辦理公證業務 記者 邢智軒 攝
什么是公證?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簡單地說,公證主要就是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由公證機構來確認某項民事法律行為或某個法律事實和文書確實存在、也確實合法的一項證明活動。這個證明活動的證明效力在很多場所都遠高于其他形式的證據,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尚文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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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制度是國家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國家預防糾紛、維護法治、鞏固法律秩序的一種司法手段。公證機構的證明活動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活動不同。證明是在發生民事爭議之前,對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予認可,借以防止糾紛,減少訴訟。人民法院的訴訟活動,則是在發生民事權益糾紛并由當事人起訴之后進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決。
哪些事項可以辦理公證?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老百姓對公證的需求越來越多,就像人的一生,從出生到死亡,人生中的許多重要時期都可能會涉及到公證。比如,一個人出生的時候可以辦理出生公證,常用于辦理移民、出國求學、求職等;求學時期,可以辦理學歷、學位、成績單等公證,多用于出國留學、工作;踏入社會,可以辦理委托書公證、職業資格公證等;結婚時候,可以辦理婚姻狀況公證、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其后,還有遺囑公證、繼承公證、意定監護公證、遺贈扶養協議公證等等。
//尚文勇介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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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機構會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辦理合同;繼承;委托、聲明、贈與、遺囑;財產分割;招標投標、拍賣;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公司章程;保全證據;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此外,公證機構還會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辦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公證機構登記的事務;提存;保管遺囑、遺產或者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物品、文書;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事務文書;提供公證法律咨詢。
近年來,我市公證機構辦理了大量委托書公證、繼承公證、聲明書公證、贈與公證、強制執行公證等,在維護公民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家庭關系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2021年,河東公證處共辦理國內民事業務2710件,其中委托公證1482件、繼承公證961件;國內經濟業務1018件;涉外民事業務2060件,主要包括出生、親屬關系、學歷、學位、無犯罪記錄、婚姻狀況、譯文與原文相符等;涉港澳臺業務20件。
公證有哪些用?
如果當事人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保全證據公證可以固定證據,公證書在訴訟中將會被人民法院直接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如果債權人的資金借給別人無法要回時,強制執行效力公證可以不經過訴訟程序而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為債權人快速實現債權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如果當事人無法親自實施某種行為時,授權委托書公證可以解除困擾,免去當事人長途奔波之苦;如果當事人與外界簽訂合同、協議時,合同協議公證可以防控風險,把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
公證的價值充分體現在服務、溝通、證明、監督上,在于通過對經濟社會生活的適度干預,實現維護法律秩序,有效保護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目的,不僅沒有增加老百姓的負擔,反而預防了大量糾紛的發生,減輕了可能的訟累。
//尚文勇介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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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效力又稱為“公證書的效力”。公證書是公證機關證明活動的結果,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公證具有三大法律效力,即證據效力、強制執行效力和法律行為成立要件效力。
證據效力
證據效力是公證書最基本的效力,是指公證書是一種可靠的證據,具有證明公證對象真實、合法的證明力,可直接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我國《公證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薄睹袷略V訟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p>
強制執行效力
強制執行效力是指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時,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不再經過訴訟程序?!豆C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對經公證的以給付為內容并載明債務人愿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薄睹袷略V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p>
法律行為成立要件效力
公證的法律行為成立要件效力是指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國際慣例、當事人的約定,特定的法律行為只有經過公證證明才能成立,并產生法律效力;不履行公證程序,則該項法律行為就不能成立,不具有法律效力。
//尚文勇介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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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涉房公證大概有委托公證、繼承公證、產權比例約定協議公證、贈與合同公證等多種。
委托公證:如果當事人不能親自去不動產交易登記中心辦理買賣、抵押等手續時,可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因涉房事務屬于重大財產事項,所以一般都會要求辦理委托公證。
繼承公證:如果不動產所有權人有去世的,因繼承法律關系比較復雜、不好確認繼承人范圍的,往往都需要通過辦理繼承公證來確認繼承人。
產權比例約定協議公證:這種情況多出現在購買商業房領域,因為購房資金較多,合作買房的情況較常見,通過對雙方的出資比例、產權約定進行公證,明確產權。
贈與合同公證:經過公證的贈與不能撤銷。
公證的目的是為了避免權利和義務所涉及到的各個方面之間可能發生的民事糾紛,從而能夠有效地保護當事人的正當權利和利益不受侵害。也就是說,如果當事者發生民事訴訟,那么,經過公證的行為,事實和文書等資料,便可直接作為法院審理案件的憑證。由此可以看出,公證具有法律效力,證明效力和執行效力(法院據此判決后予以執行的效力)。涉外公證直接關系到公民和法人在國(境)外的合法權益,是利用法律來維護其利益,保證他們在繼承財產、留學、定居、探親等的需要。對于簽發簽證的外方,可以說是是否批準發給簽證的法律依據;對于申辦簽證的中國公民來說,是能否取得合法簽證的有力證明。尚文勇表示。
“多設一家公證處,就可少設一家法院?!边@句話生動地說明了公證制度預防糾紛、減少訴訟的作用。公證制度被譽為預防性司法,公證的功能是法官審判作用的補充,是一項重要的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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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4 9:27:00
公證,你了解多少?